孔雀东南飞 / 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情节
情节
作者:佚名
《孔雀东南飞》故事的两个主人公以其对爱情的坚贞不渝而赢得千古文人墨客的赞叹,主人公的墓地在安徽省怀宁县小市镇粮站前方,经后人的修缮,现已经成为一处免费供游人凭吊的风景地。为了拍摄相关电视,在小市镇建成了“孔雀东南飞影视基地”,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开始名扬海外。
其动人的魅力主要表现在:
一、情节波澜曲折,跌宕起伏。作者在故事的开头设置了尖锐的矛盾冲突:聪明能干、心灵手巧的刘兰芝和焦仲卿两人感情深厚,但为婆婆不容,一定要赶其回家。在这种矛盾冲突中,仲卿希望能够缓解矛盾,于是百般求告,但矛盾不仅未得到丝毫缓解,反遭母亲搥床痛骂,仲卿迫于无奈,只得让兰芝暂回家门。话别之时,两人相约誓不相负。兰芝回家后,母亲见到不请自归的女儿,十分震惊,后经兰芝解释,这才谅解,但不久,县令、太守相继为儿子求婚,兰芝不为所动,一一回绝。但其兄为了攀结权贵,步步相逼,这样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兰芝被迫之下选择允婚,其实已作了以死抗争的打算。仲卿闻讯,责问兰芝,兰芝道出真情,许下诺言,并约定黄泉相见,结婚当晚兰芝投河自尽,仲卿听后也吊死树下,他们以死抗争的方式将矛盾推向了最高峰,最后两家求得合葬,葬后两人双双化鸟,告诫世人。
二、叙事双线交替,缜密紧凑,采用双线交替推进的方式。第一条线索围绕刘焦两家的家庭矛盾冲突展开。仲卿求母,是焦母的专横和仲卿的软弱的第一次冲突;兰芝辞婆,是焦母的无情和兰芝的斗争的第二次冲突;兰芝拒婚,是兰芝的忠贞与其兄的虚荣的第三次冲突;仲卿别母,是焦母的顽固与仲卿守约的第四次冲突。这四次冲突,实际是一场迫害与反迫害的斗争,且演绎得一次比一次激烈,直至双双殉情。第二条线索是围绕兰芝与仲卿矢志不渝的爱情铺展的。这条线索建立在上述矛盾冲突的基础上。第一次是仲卿求母失败后,与兰芝的临别,反映了两人浓厚深切的恋情;第二次是兰芝辞婆后,与仲卿的话别,抒写了他们真挚坚定的感情;第三次是兰芝拒婚后,与仲卿的诀别,刻画了他们生死相依的爱情。这两条线索,交替发展,完整紧凑地完成了故事的叙述及人物命运的交代。另外,结构上呼应映衬。如不同场合中两次出现的蒲苇磐石的比喻,加深了读者对刘焦夫妇爱情坚贞的认识。又如兰芝分别时对其兄“性行暴如雷”的担忧,焦母“东家美女”的引诱,在中也暗伏、照应,显示了结构的缜密。
三、主题钩深致远,蕴藉宽广。从兰芝和仲卿两人的角度看,这是性格的悲剧。兰芝不仅美丽善良,而且外柔内刚,所以当她面对独断专行的婆婆,性行暴戾的哥哥也决不屈服。仲卿官宦世家,从小生活在母亲的淫威之中,养成了懦弱无能的性格,所以当他面对母亲的威逼,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主动争取婚姻的幸福。从焦母和刘兄两人的角度看,这是社会的悲剧。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东汉,儒家经义中的“孝”充当着捍卫封建礼教,维护封建家长权威的坚实堤坝。所以焦母能用高压政策对待儿媳,刘兄能用威逼手段胁迫兰芝,将他们双双推向了婚姻的坟墓。从这个角度看,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实质充当了杀害他们的刽子手,它们不仅摧残了美满幸福的婚姻,更是扼杀了善良纯朴的天性。从兰芝和仲卿死后双双化鸟的这一角度看,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它寄托了人民群众追求恋爱自由、生活幸福美好的强烈愿望。
诗前有序文:“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是一曲基于事实而形于吟咏的悲歌。其中,主人公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他们主观上的出发点虽有利己的打算,但也有把维护自己亲人的终身幸福与自己的利益统一起来的愿望,焦母刘兄是要在自己与焦仲卿、刘兰芝的利益之间找到一块平衡的绿地而共处。然而,他们没有成功。这里,问题的深刻性在于:刘兰芝、焦仲卿毕竟是直接通过他们的手被害死了。焦母、刘兄同时又成了封礼教的帮凶。这种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力量,正是当时封建制度罪恶本质的必然反映。
刘焦之死在当时有必然性。因为他们面临的抉择只有两种可能:或者向焦母刘兄屈服,违背自己的爱情誓约;或者以一死来维护两人的爱情誓约。刘、焦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出第三个可能。因为他们所处的社会条件并不是他们自己选定的,而是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刘、焦之死,固然有外来的压力,但也有其内在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他们自身的思想也不能摆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
《礼记·本命》中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焦母迫害刘兰芝用的是第一条。《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母压制焦仲卿用的就是孝顺这一条。刘兰芝回娘家后,也遭到家长制的威压。那么刘兰芝、焦仲卿是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这些封建教条呢?没有。刘、焦两人所反复辩解的是他们并没有违反这些封建规范。他们的认识不能不受时代的局限。刘兰芝、焦母刘兄则以为坚守这些封建教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显然,在当时社会条件下,焦母、刘兄是强者,而刘兰芝、焦仲卿注定是被吞食的弱者。他们并不是处于打倒孔字店的五四时期,而是处于中国地主阶级还有着远大前途,封建制度正处上升时期的东汉末年。刘兰芝、焦仲卿的抗争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因此,他们的死,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能实现的产物。他们的死,是对封建礼教罪恶本质的控诉。思想上的局限,并不能转移或否定实践意义上的客观作用。刘兰芝、焦仲卿不愧是封建礼教的早期叛逆者,因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地屈从。死与屈从,都是封建礼教对他俩的毁灭。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毁灭。如果他们屈从了,那么虽然他俩的肉体还活着,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爱情理想却不复存在了。而死,却表现了他俩为坚持爱情理想而作的抗争,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赢得后世人民对他俩的同情与尊敬,成为后代粉碎封建枷锁的精神鼓舞。所以,刘、焦之死,已冲破个别人、个别家庭的狭小范围而具有了重大的典型意义,揭出了极其普遍的社会问题。《孔雀东南飞》的重大思想价值在于:它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就形象地用刘兰芝、焦仲卿两人殉情而死的家庭悲剧,刻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热情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忠于爱情、反抗压迫的叛逆精神,直接寄托了人民群众对爱情婚姻自由的热烈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