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元代
作者:李伯瞻
原文:
去来兮,黄花烂熳满东篱。田园成趣知闲贵,今是前非。失迷途尚可追,回头易,好整理闲活计。团栾灯花,稚子山妻。 去来兮,黄鸡啄黍正秋肥。寻常老瓦盆边醉,不记东西。教山童替说知,权休罪,老弟兄行都申意。今朝溷扰,来日回席。 去来兮,青山邀我怪来迟。从他傀儡棚中戏,举目扬眉。欠排场占几回,痴儿辈,参不透其中意。止不过张公吃酒,李老如泥。 到...
关于“同物”的理解
作者:坤之涯
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作这样的理解,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