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宋代
作者:欧阳修
原文:
含羞整翠鬟,得意频相顾。雁柱十三弦,一一春莺语。
娇云容易飞,梦断知何处。深院锁黄昏,阵阵芭蕉雨。
相关翻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似娇还羞抿了抿秀发乌鬟,笑靥盈盈秋波流转频频顾盼。玉手纤指轻弹,筝声婉转欢快,琴弦飞荡回旋,似春莺传情,低语交欢。 曲终人去,宛如飞云飘逸,只留下娇柔的身影。春梦已断不知何处寻觅。庭院深深,锁住的是寂寞和黄昏,还有那阵...
读山海经·其十关于“同物”的理解
关于“同物”的理解
作者:坤之涯
关于“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一句,有的认为,上句言生时,下句言死后,“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然而这样理解,未必符合作者的原意。《说文解字》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可见物为天地万物之意,而精卫化去为鸟,刑天化去为“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二者虽则化为了异物,但实际上与生前并没有区别,都有着自己的意志,都是天地所生的有灵之物,都同归于自然大道。所谓的生死、化与不化,都不能改变“同物”的本质。因而,既然同样是“物”,只不过形态有所不同,那么便没有什么可以忧虑的,那么化去也就没有任何的悔恨了。“物”不仅仅是指精卫与刑天本来的形态而言的,“同物既无虑”与“化去不复悔”两句是因果的关系。作这样的理解,文更能表达出一种道生万物而万物一同的意义,更能理解“化去不复悔”的原因,可能更符合作者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