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宋代
作者:邵雍
原文: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相关翻译
译文
到二三里远的地方,有四五个生着炊烟的人家。路过六七座亭台楼阁,周围有十几枝花。...
相关赏析
故事
一个小孩,牵着妈妈的衣襟去姥姥家。一口气走出二三里;眼前要路过一个小村子,只有四五户人家,正在做午饭,家家冒炊烟。娘俩走累了,看见路边有六七座亭子,就走过去歇脚;亭子外边,花开的繁茂,小...
创作背景
作者:佚名
这首七律是韦应物晚年在滁州刺史任上的作品,大约作于公元784年(唐德宗兴元元年)春天。公元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暮春入夏时节,韦应物从尚书比部员外郎调任滁州刺史,离开长安,秋天到达滁州任所。李儋,字元锡,是韦应物的交好友,当时任殿中侍御史,在长安与韦应物分别后,曾托人问候。次年春天,韦应物写了这首诗寄赠李儋以答。
在韦应物赴滁州任职的一年里,他亲身接触到人民生活情况,对朝政紊乱、军阀嚣张、国家衰弱、民生凋敝,有了更具体的认识,深为感慨,严重忧虑。就在这年冬天,长安发生了朱泚叛乱,称帝号秦,唐德宗仓皇出逃,直到第二年五月才收复长安。在此期间,韦应物曾派人北上探听消息。到写此诗时,探者还没有回滁州,可以想见诗人的心情是焦急忧虑的。这就是此诗的政治背景。